《关于公布南充市2021年第一批新增和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》
发布时间:2021-05-14 浏览量:2655 来源:服务中心 类别:南充政策
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,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,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《关于公布南充市2021年第一批新增和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现解读如下:
一、《通知》调整价格项目依据是什么?
此次价格调整主要是依据省局现有医疗服务目录项目,参考文件有省医保局《关于公布四川省2019年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》(川医发〔2019〕29号),省发改委省卫计委省中医药管理局《关于继续试行部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(川发改〔2018〕470号),省发改委省卫计委省中医药管理局《关于规范并重新公布原核定部分(23项)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的通知》(川发改〔2016〕444号)等。
二、《通知》实施项目调整的原则是什么?
此次调整医疗服务项目,共汇总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共23项,调整医疗服务项目6项,包括医技诊疗类、临床诊疗类及中医类。这次新增和调整是主要是医院自主申报,医保审核,按照“总量控制,结构调整,有升有降,逐步到位”的原则,我们广泛收集医疗机构调整建议,主要是制定了一些新增项目,对个别价格项目实施了调增和调减。